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为进一步规避公司生产经营管理风险,2018年11月20日下午,池州海螺联系专业外部单位对公司主厂区职业健康现状评价报告进行评审,并邀请池州市安监局分管领导刘克锋副局长和职业健康科王文进科长对评审过程进行监督指导。
根据评审工作安排,首先,专家评审组一行5人先后来到制造厂区、水泥粉磨、包装发运栈台等生产现场进行实地检查。评审组重点对现场噪声、扬尘点控制、包装发运过程、员工个人劳保防护佩戴及职业健康信息公告、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等进行实地查看。
专家组进行实地检查
随后,池州海螺组织专家组在池州市明诚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了评审会。会上,专家组对公司职业健康体系建设成果给予充分肯定,同时,对公司后期职业健康管理工作提出了建议。经过专家组讨论,一致同意池州海螺通过《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评审。最后,池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刘克锋副局长对池州海螺公司职业健康工作提出管理要求,要求池州海螺和第三方评价机构根据专家组评审意见,严格落好相关整改工作,持续抓好职业病危害日常管理,确保企业员工身心健康。
池州海螺组织专家对报告进行评审
池州公司高度重视职业健康管理工作,始终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对新、改、扩建工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安监局《关于开展职业卫生基础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通知》等法律、法规文件要求开展和落实“三同时”相关工作,不断提升公司职业卫生管理水平,真正做到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护公司广大员工的职业健康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