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闻中心 > 信息公示

宁波海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循环水塔采购招标公示

时间:2020年03月13日 作者: 编辑:陈磊

  宁波海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根据项目需要,经技术确认,拟购置循环水塔设备,本着“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欢迎具备条件的单位参加招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招标标的:

序号

设备名称

设备能力

数量(台)

备注

1

循环水站冷却塔

单塔处理能力:

4000m³ /h

2

①型式:机械通风逆流冷却塔塔体

②结构:钢筋混凝土

③围护结构:玻璃钢

④淋水填料:阻燃型改性聚氯乙烯塑料片

  注:以上设备均要求送货到买方工厂或买方指定位置。

  二、投标申请人须具备的条件:

  1.投标单位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为一般纳税人,提供资质合法有效;

  2.投标单位为循环水站及相关设备专业生产、制造厂家(不接受贸易型企业);

  3.从事循环水塔设备加工、制造、销售三年以上,提供(2017-2019年)经营业绩(不少于10份合同);

  4.拥有循环水塔及相关设备生产经营范围及生产经营资质;

  5.公司近三年内无不良及不诚信记录,具备良好的资信状况和财务状况。

  6.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能够满足产品的技术服务要求。

  7.营业执照注册资本金不低于2000万元。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与递交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3月13日-2020年3月19日(北京时间,下同)。将投标人或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并盖章)、公司简介及投标所需的资质审查全部材料发送至招标人邮箱(hlxclgyb@163.com)。招标人对资质审查合格的报名投标人予以发放标书,发放标书时间为2020年3月20日-2020年3月24日(注:获取投标文件需缴纳标书费用人民币200元,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在任何情况下标书费不予退还),投标截止日为2020年4月9日10:00,开评标时间暂定2020年4月9日。

  招标方有权对投标方进行资质后审,即投标后招标方对投标方所递交的资质材料、技术响应文件及生产现场做进一步核查,若不符合招标方要求,按废标处理。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以转账或电汇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000元整(壹万元整)。以上费用缴纳必须以投标单位账户进行对公转账,任何时候招标人不接受私人账户或现金缴款。

  招标费用缴纳账户信息:

  企业名称:宁波海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银行宁波骆驼支行

  帐    号:405249999969

  四、报价原则

  投标单位报价需包含但不限于:设备本身价值、附加值及设备制作配送至买方工厂或买方指定位置产生的费用。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海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办

  地    址:暂定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海河路88号。

  联系方式:业务咨询    位先生/18655355855

  技术咨询    李先生/13980922654

  报名材料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逾期不予受理。

  特此公告。

  招标人:宁波海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办

  2020年3月12日



版权所有:安徽海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打印】【关闭

上一篇: 下一篇:
版权所有:安徽海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文化路39号
联系电话:0553-8396990 8396971(网站维护) 皖ICP备05009088号
本站所有信息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转载须注明出处,海螺集团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皖公网安备 3402020200054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