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闻中心 > 信息公示

海螺材料科技下属子公司2023年工业盐汽车运输招标公示

时间:2022年12月12日 作者: 编辑:杨吉

  临沂海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铜陵海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和宁波海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为安徽海螺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拟共同对工业盐运输业务进行招标,为进一步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增加运输定价透明度,现发布公开招标信息,欢迎有运输能力的运输单位报名参加此次招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本次招标内容的概况

  1.标的内容:工业盐(非固废)

  2.托运物资、运输线路、托运数量(暂定)、合同期限等

承运物资

运输线路

暂定数量(吨)

运距

(Km)

合同执

行时间

包装方式

工业盐

(非固废)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至宁波海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8400

260

2023.1.1至2023.12.31

吨包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至临沂海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8400

480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至铜陵海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3600

380

  备注:招标人依据不同路线投标情况,分别综合评定分线路中标人,由子公司分别与对应线路中标人订立合同。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及注意事项

  1.投标单位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单位必须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具备公路运输的公司资质(提供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拟投入运输车辆行驶证或车辆登记证书)等证明材料,能够开具合法、合规、有效的运输增值税发票(税率9%),无不良经营记录。投标单位企业注册资本金在人民币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

  2.本次招标活动要求要求投标单位具有大型散装货物运输保供经验(单日保供能力不低于200吨,自有或挂靠大型散装货物运输车辆(挂车或半挂车等)不少于8辆,并提供自有车辆有效证明或行驶证复印件),满足招标单位24小时运输要求,确保发运按照需方要求及时、有效的进行保供。(注:自有机动车登记证书在2022年12月15日前注册或转户有效,以当地车管所登记为准),且在以往运输过程中无不良记录。

  3.投标运输单位必须列出用于运输的车辆基本信息(车号、载重吨位、车辆行驶有效证件等),且投标单位列出的运输车辆不得与其他投标单位重复(挂靠车辆须提供长期合作协议),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对其填报的运输车辆事实予以进一步澄清,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4.投标人必须保证所聘用运输人员满足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一切要求,并做好相关人员安全防护工作,因安全工作未做到位造成车辆及人员伤害,由投标人承担一切责任,与招标人无关。中标单位每月应及时支付所属车辆及挂靠车辆诸如人员工资等相关费用,否则引起的纠纷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

  5.投标人在海螺各公司近两年内招标过程中,凡提供虚假资质或保供过程中因违约导致运输合同不能履行的运输单位,一律取消投标资格。

  三、报价原则

  本次招标运输费用为我工厂交货后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投标人需熟知我公司所在地及货物送达地的交通法规。各投标单位应综合考虑运输过程中的一切不确定因素,合理报价,原则上运价在合同期内固定不变。

  招标人视投标报价情况或开展二次竞价,投标人二次报价须小于或等于首次投标价格,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招标人有权扣除其投标保证金。

  在合同履行期间,运输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招标方提高运输费用标准。运输单位不得无故暂停运输,否则招标方有权扣除其合同履约保证金。

  四、招标文件获取及相关费用缴纳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2月13日8:00至12月16日8:00,持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公司资质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简介、运输单位资质表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车辆信息表及相对应的车辆行驶证或车辆登记证书、近两年供货业绩证明材料、保供服务承诺等材料,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司公章)邮寄至(nbxcl_conch@126.com)或送至宁波海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财务处进行报名。

  2.通过资格预审并已缴纳标书费的拟投标单位于2022年12月16日8:00至2022年12月21日8:00可购买招标文件(标书费200元/份)。投标人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以投标单位公司名义和银行转账方式电汇至指定招标人账号(不接受其它方式),至招标人财务处领取招标文件,具体银行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宁波海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账    号:405249999969

  开 户 行:中国银行宁波骆驼支行

  备    注:标书费

  3.发售地点:宁波海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财务处,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23日15:00前,请投标单位将投标文件提交到宁波海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财务处,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2.递交投标文件前须交纳投标保证金3万元。投标保证金请于2022年12月23日15:00前以投标单位公司名义和银行转账方式电汇至指定招标人账号(不接受其它方式),并在汇款单上备注“投标保证金”,不接受个人汇款;未按期汇入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投标保证金待开标后在规定的期限内按招标文件规定退还投标人(在10个工作日内)。合同履约保证金按合同标的总额的3%收取,中标单位在合同签订前缴纳,在合同期满双方无任何纠纷后无息退回。

  六、开标

  招标人选择时间、地点开标,开标时不邀请投标人参加。

  七、招标人信息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海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澥浦镇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明海北路2588号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宁波供应处  张先生 18155166754

  宁波财务处  杜先生 18856296992

  监 督 电 话:19956319366

                                                                                                                           宁波海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12日



版权所有:安徽海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打印】【关闭

上一篇: 下一篇:
版权所有:安徽海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文化路39号
联系电话:0553-8396990 8396971(网站维护) 皖ICP备05009088号
本站所有信息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转载须注明出处,海螺集团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皖公网安备 3402020200054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