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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海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螺杆冷冻机组采购招标公示

时间:2023年05月24日 作者: 编辑:杨吉

  宁波公司因现场工艺需要,拟采购一台螺杆冷冻机组。为规范工作流程,拟通过招标方式对研发检测设备进行采购,选定中标人。本着“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欢迎具备条件的单位参加招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 招标标的

  (一)招标内容: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及要求

单位

数量

备注

1

螺杆冷冻机组

冷量433KW,冷水温度-10oC至-5oC。详见技术文本

1

  (二)交货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澥浦镇宁波石化经济开发区明海北路2588号宁波海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的条件

  (一)投标单位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为一般纳税人,能开具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资质合法有效。

  (二)投标单位必须为冷冻机组设备专业生产、制造厂家(不接受贸易型企业),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0万元。

  (三)投标单位从事冷冻机组设备加工、制造、销售三年以上,提供2020年-2022年经营业绩(不少于10份合同)。

  (四)公司近三年内无不良及不诚信记录,具备良好的资信状况和财务状况,无重大诉讼案件,未被法院或金融机构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五)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能够满足产品的技术服务要求。

  (六)投标人未被海螺集团及其所属或管理企业列入不守信名单。

  三、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一)须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等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以及响应第二条中的业绩合同等资料,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发送邮件至宁波海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邮箱(nbxcl_conch@126.com)。

  (二)投标人上传的资质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文件、证件处于有效期;如发现虚假文件或内容,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招标单位保留资格后审的权利)。

  (三)如非法人代表登记报名需同时上传单位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及法人私章)。

  四、投标保证金和标书费

  本次招标拟收取标书费50元,以及投标保证金8000元。标书费在资质审核结束后收到资格审查通知书后缴纳,缴纳标书费后方可领取标书;投标保证金必须在开标日期前缴纳(以到账时间为准),否则投标人的投标书不生效。

  投标保证金和标书费必须以银行转账方式公对公缴纳至宁波海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任何情况下标书费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则按招标文件中的相关规定予以无息退还或扣除。

  五、投标报价原则

  1.投标单位所投价格应为发货至招标人指定地点的所有费用,一票制综合含税到厂价,开具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投标单位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的,按废标处理。

  六、招标时间节点

  (一)公示及报名时间:2023年5月24日至2023年5月30日。

  (二)资质审核时间:2023年5月31日。

  (三)标书发售时间:2023年5月31日至2023年6月5日。

  (四)投标时间:2023年6月6日至2023年6月21日14:00。

  (五)开标时间:2023年6月21日14:00。

  七、投标保证金缴纳信息

  公司名称:宁波海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银行宁波骆驼支行

  帐    号: 4052 4999 9969

  八、招标人信息

  公司名称:宁波海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澥浦镇宁波石化经济开发区明海北路2588号宁波海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俞俊杰 18356946005

  邮    箱:nbxcl_conch@126.com

                                                              招标人:宁波海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023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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