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煤炭采购招标公示
时间: 2016年05月18日 编辑: 卢晓梅

  为进一步提升煤炭采购招标的公平、公正、公开透明性,根据2016年6月份生产经营煤炭需求,现组织开展煤炭采购招标,特将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内容概况如下:

  1、标的内容:混煤;

  2、合同期限:具体交货时间以中标后签订合同要求为准;

  3、供货数量、质量及交货方式要求:

煤种

到货期

计划量(吨)

交货地点

报价(17%税率)

主要指标

混煤

6月下旬

80000±5%

江都海昌码头到到岸交货

一票制含税

收到基低位发热量≥5200大卡、收到基全水≤10%,空干基水分≤3%,空干基硫≤0.8%,空干基挥发分≥25%,粒度(φ)≤50mm

合计

 

80000±5%

 

  二、招标方式:招标方公开招标,此次招标将确定6月份煤炭采购价格及供货渠道,由招标方结合生产用煤数量需求,按照招标价格从低到高顺序选择。

  三、投标人参加投标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能够提供合规、合法、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具备良好的资信状况和财务状况,具备良好社会信誉,提供真实有效的营业执照正副本、税务登记证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一般纳税人证明、企业法人授权书和授权代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持盖章复印件至巢湖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处报名(原件备查)。

  2、投标渠道之间不允许存在关联关系,如经招标单位核实投标渠道之间存在关联关系,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四、报价原则:

  1、巢湖海螺报价要求为一票制江都海昌码头到岸交货价(含17%增值税)。

  2、投标人在报价时应综合考虑煤炭生产、运输过程中一切不确定因素,合理报价,中标价格为2016年6月下旬供货价格,签订买卖合同后,合同价格原则上在合同期内固定不变;

  3、供应量要求:80000吨

  4、在保证质量指标达到公司要求且具备保供能力的前提下,按照性价比最优确定相应数量的中标单位;对中标单位收取中标金额2%合同履约保证金,收到保证金后签订煤炭合同。

  五、投标人需承担与递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

  投标申请人在公司资质审核通过后以投标公司名义和银行转账方式交纳标书费,投标人应在标书费缴纳截止时间之前以公司名义和银行转账方式缴纳标书费,且每投一家公司标需缴纳标书费贰佰元整(¥200),投标人应在报价截止时间之前以投标公司名义和银行转账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且每投一家公司标需缴纳投标保证金壹拾万元整(¥100000),标书费、投标保证金均缴纳至标的单位银行账户。

  未按规定交纳上述费用,或不按时间提交标书的,招标人将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并取消其投标资格。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中标单位在合同签订前以电汇、银行汇票、本票方式(不接受个人转账)补齐,合同履约保证金在供货合同履行完毕后退还(无息)。

  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原则上在7个工作日内退还,标书费恕不退还。

  六、报名截止时间要求: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按招标时间要求提供资质材料。

  (1)公示招标信息时间:2016年5月11日-17日

  (2)报名起止时间:2016年5月12日-17日,每日9:00-12:00、14:00-17:00;

  (3)资质审核时间:2016年5月18日

  (4)发放标书、报价及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

  自2016年5月19日8:00起至5月24日17:00止,通过资质审核并已缴纳标书费的拟投标人至巢湖海螺供应处领取标书,自2016年5月26日08:00开始接受投标书收回,报价及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16年6月10日17:00;

  七、招标人选择时间、地点开标,开标时不邀请投标人。

  八、招标人信息

   招 标 人:巢湖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巢湖市银屏镇海昌大道

  银行账号:34050177860800000076

  开 户 行:建行巢湖团结路支行

  联 系 人:王万银:13956650829     葛 伟: 15205508011

  联系电话:0551-88610042          

  传 真:0551-88610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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