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流和兴业海螺2017年钛石膏采购招标公示
时间: 2017年01月05日 编辑: 卢晓梅

  北流和兴业海螺公司拟对2017年钛石膏进行统一公开招标采购,选定中标人。为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将招标相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本次招标内容的概况如下:

  1、物资名称:钛石膏

  2、招标数量:数量暂定3.6万吨(具体数量根据招标人实际需求为准);

  3、交货地点:北流或兴业海螺公司石膏库;

  4、质量要求:水份≤20%,5≤PH值≤9,SO3≥35%,结晶水≥12%,不溶物≤5.0%,无大块及其它杂质。

  5、合同期限: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二、投标申请人须具备的条件:

  1、具备一定运输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个体户或企业单位,凡有较强保供运输能力,社会信誉好,认同海螺企业的单位均可参加投标。

  2、具备良好的资信状况和财务状况。

  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钛石膏自产能力、生产厂家参股或具有承包销售经营权以及具备一定运输能力,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三、投标原则:

  本次招标采购单价为交货后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单价在合同期内固定不变,在此合同履行期间,供货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招标方抬高采购单价。

  四、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一般纳税人资格证开户许可证等证件齐全(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交“一证一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并能提供合法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凡有较强保供能力,良好社会信誉,认同海螺企业的单位均可参加投标。

  2、登记报名及购买标书人员需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如法人进行投标报名,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五、报名、投标注意事项和时间:   

  1、参加报名的投标单位,通过资格审查后即可获取标书,并在标书发售截止时间前将200元(贰佰元整)缴纳至北流海螺公司领取标书,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标书投递至北流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同时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保证金人民币6万元(陆万元整)的缴纳,投标单位需以“公对公”方式向招标方缴纳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交纳上述费用,或不按时间提交标书的,招标人将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并取消投标资格。招标单位最迟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单位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同时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履约保证金收取金额按合同总金额(或预测金额)的2%-10%标准进行约定],在合同到期30日内无息返还。

  2、公示招标信息时间:2016年12月7日8:00至2016年12月13日18:00止。

  3、报名起止时间:2016年12月7日8:00至2016年12月14日18:00止。

  4、资质审核时间:2016年12月14日18:00止。

  5、标书发售时间:2016年12月15日8:00至19日18:00止。

  6、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月4日上午9:00止。

  7、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为2017年1月4日9:00;开标地点为北流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开标时不邀请投标人。

  六、招标人信息:

  1、招标人:北流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2、投标报名地点:北流市民安工业园区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北流市支行营业部

  账  号:20-420101040004812

  3、资质接收人及联系方式

  名    称:北流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流市民安工业园区

  联 系 人:李先生:15907751568    郭先生:15607753966

  李先生:18169722395    张先生:18877539524

  固定电话:0775-6207751    传真:0775-6207777

  E--mail:conch_blgyc@163.com

  本次招标为公开招标,报名材料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逾期不予受理。本次钛石膏投标供应商的资格需经招标领导组评审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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