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海螺二○一六年下半年火山灰采购招标信息公示
2016-05-18
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区域下属的兴业葵阳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拟对2016年下半年火山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为进一步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拓宽采购渠道,提高采购质量,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一、本次招议标内容概况:1.标的内容:火山灰2.交货地点:兴业葵阳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指定原材料堆场。3.采购数量:5万吨(具体数量根据招标人实际需求为准)。4.质量指标:烧失量≤4.5%,SO3≤1.0%,附着水分≤3.0%,,粒度筛余( 30mm筛)≤10%,5.合同期限:自2016年7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二、投标申请人须具备的条件:1.投标人拥有自有矿点、矿点参股或承包销售经营权以及具有一定运输能力,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个体户或企业单位,凡有较强保供能力,社会信誉好,认同海螺企业的单位均可参加投标。2.具备纳税人资格,具备良好的资信状况和财务状况。3.具有较强的保供能力,应急保供能力强的优先考虑。三、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经年检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资质证书和开户银行(以上证件要求提供副本),能够提供资源税完税证明,并可附单位经营业绩介绍等文字说明。招标人有权对投标材料中的真实性予以进一步核实。四、投标文件的获取、递交及费用承担1.招标人对资质审查合格的报名单位于2016年5月23日8时00分至2016年5月27日16时00分在缴纳标书费后领取标书。投标申请人在领取标书前,应以投标公司名义和银行转账方式缴纳标书费贰佰元(200元)人民币/套,任何情况下标书费一概不退还。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11日9时00分,请投标单位将投标文件提交到兴业海螺公司财务处,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拒绝接收。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须交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按照人民币伍万元(50000)收取, 投标保证金须以公司名义于开标前汇入招标人帐户(银行转账或电汇均可),确保到账,并在汇款单上注明所投标项目名称,不接受个人汇款,未按期汇入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中标单位在收取合同履约保证金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合同履约保证金按不低于合同总金额的2%收取),在合同期满双方无任何纠纷后一个月内无息退回。未中标单位,在招标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五、招标时间安排1.招标公示期:2016年5月13日-2016年5月19日2.资质审查时间:2016年5月20日3.招标文件发售期:2016年5月23日-2016年5月27日4.招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6月11日9:00前。5.开标时间:2016年6月11日9:00(不邀请投标人参加)六、招标人信息招标人:兴业葵阳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地址:玉林市兴业县葵阳镇联系电话:固定电话:0775-3777826/3777873手 机:15607753966/18877539524联 系 人:郭先生 张先生收 款 人:兴业葵阳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兴业县支行营业室帐 号:20-416101040009585七、本次招标为公开招标,报名材料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逾期不予受理,本次火山灰材料投标供应商的资格需经招标专业组评审确定。